案例五: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申某某与被执行人杨立新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04-16 11:20: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吉林频道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被执行人:杨立新,男,46岁,身份证号2203241969XXXX0210。

  (二)裁决情况。申某某诉杨立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辽市人民法院以(2010)双民一初字第162号调解书,确认杨立新一次性偿还原告申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75万元。

  (三)执行情况。杨立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某某于2010年7月8日,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双辽市人民法院当日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10)双执字第296号。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多次传唤杨立新到庭,被执行人杨立新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规避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双辽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4日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杨立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但时至今日,被执行人杨立新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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